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2014-12-01 来源: 浏览次数:0
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理论水平与咨询技巧。
二、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热爱、尊重来访者。
三、咨询员应尽严格保守来访者的个人隐私和秘密。
四、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五、咨询员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咨询在50分钟。
六、心理咨询员要明确自己的局限和不足,在自己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接受咨询任务,并应向来访者讲明情况,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七、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心理咨询员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八、心理咨询员认真做好心理咨询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工作。不仅是工作本身需要,也是对来访者认真负责。
九、心理咨询员必须根据工作安排准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位,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
十、咨询过程中,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
二、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热爱、尊重来访者。
三、咨询员应尽严格保守来访者的个人隐私和秘密。
四、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五、咨询员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咨询在50分钟。
六、心理咨询员要明确自己的局限和不足,在自己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接受咨询任务,并应向来访者讲明情况,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七、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心理咨询员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八、心理咨询员认真做好心理咨询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工作。不仅是工作本身需要,也是对来访者认真负责。
九、心理咨询员必须根据工作安排准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位,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
十、咨询过程中,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