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业工程学校2019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内容
2019-10-10 来源: 浏览次数:0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对南昌工业工程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并对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做个说明。
文件精神解读
一、总则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灵活学制、半工半读、现代师徒制的不具备申请条件。)
2、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不要超额报送;因各种原因评审不通过的,名额自动取消;所以要优中选优、材料齐全规范)
二、评审机构与职责
1、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成立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最终获奖学生的审定是由教育部和人社部确定,省级只有初审权、学校只是推荐上报)
三、评审程序与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按照程序报送。)
2、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国家和省将按此程序进行评审,各中职学校也要按此程序进行本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1)召开预备会。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2)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3)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4)审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告获奖学生名单。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表现优秀。
2、具体条件: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是指本学年,并不是上一学年,也就是说本次评选的学生是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在校生),学习成绩排名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或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特别突出的是评审时要严格把握的,主要有8方面的具体要求(内容在红头文件《暂行办法》里面)。学生成绩排名未进入前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
1.名额分配:办学学校在校生必须达800人及以上,我校2018年在校生已达1500人以上,所以有2个名额(全日制2017级和2018级在校生)。
2.成立机构:
(1)班级层面
组 长:班长
副组长:团之书、学习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其他班委及学生代表
(2)年级层面
组 长:徐海东
副组长:江建华、马琼、刘东波
成 员:辅导员代表
(3)校级层面
组 长:王 慧
副组长:徐海东、钱 雯、江建华
成 员:熊清英、熊琳、杨孟娟、马琼、刘东波、汪紫薇、 彭美娟、习小宇
3.开展评审:
(1)职责安排
班级层面:申请、评选
年级层面:推荐、汇总
校级层面:审核、申报
(2)时间节点
10月13日前,班级评审工作完成,并将申请名单上交年级评审小组,由班长负责汇总;(班级需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班会,如实写好会议纪要提交于资助中心,到时会议纪要模板会统一发给大家)
10月16日前,年级评审工作完成,年级评审组将班级申报的名单结合教务处提供的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素质表现进行筛选汇总,并提交名单于资助中心;
10月18日前,校级评审工作完成,校级评审组将年级组提交的筛选汇总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10月21日前,评审出来的学生完成《审批表》的填写;
10月23日前,校资助中心完成报送材料的审核盖章;
10月25日前,学校完成评审报送工作;
10月28日前, 学校将评审材料按隶属关系逐级报送主管部门。(不是28日开始报送,而是28日主管部门要收到材料)
10月31日前,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将评审材料汇总后分别报省厅。(省厅收到时间)
12 月31日前,学校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020年1月10日前,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奖学金发放情况。
发放后将获奖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全国资助信息系统。
(3)名单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做好励志教育宣传工作。
4.资金发放:省里公布名单后即可发放,必须在12月31日一次性发放到位,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发放情况;按隶属关系逐级报,文件上已经写清楚了。(目前省里没有明确是表格形式还是文字形式,到时会另行通知)
附 则
因中职国奖是国家面向中职学生设立的国家级最高荣誉奖项,所以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年12月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一、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说明
1.材料报送:包括4个内容。评审报告(纸质、电子)、申请审批表(纸质)、评审名单表(纸质、电子)由学校填报,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由各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填报。
2.填报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可以直接按成绩优秀来评选,但是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暂行办法中的8个方面),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证明材料国家评审后不退还,学生可交复印件,但是学校的审查证明上的内容要与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名称一致)。
3、《审批表》的填写主要参照附件1-2的填表说明:
可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江西省学生资助网站)下载或复印审批表。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国家未规定必须手写,所以为了美观(注意排版和字体),建议打印,但是需要相关人员签名处必须亲手签写,否则材料无效。
(2)表格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学校:学校全称(与公章一致);
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出生年月:统一格式为yyyy年m月,如2000年9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不得出现党员、预备党员、团员和学生之类的填写。
民族:用民族全称,不得填写“汉”、“维族”等(可参照系统模板内的名称)
入学年月:格式同出生年月
专业:名称与学籍系统保持一致
学制:数字+年,如3年;
(3)表格中学习成绩排名依据是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范围由各学校按照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比如年级同一专业总人数有200人,学生排名应按200人中名次计算。)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不能只写“同意”。)
(6)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年级意见不能只写同意,建议写为“同意推荐XXX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
(7)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申请中职国奖学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详细证明材料。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所有纸质版无特殊要求均采用A4纸打印。)
二、中职资助系统应用
中职资助系统实际操作由资助工作人员负责。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9日